速查卡:关键信息一图看
| ✅ 报考条件 | 学历材料未补交,取消成绩并2年内禁考 |
政策要点解读
本公告为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发布的证书吊销与处罚公告,并非报名类通知。公告核心内容为:三名消防设施操作员考生(分别来自2025年10月、2026年1月及4月批次)因在鉴定当日未携带学历证明材料原件,虽签署容缺告知书后获准参加鉴定并合格,但未在规定期限内补交材料,依据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材料审核办法(试行)》第七条和第八条,被取消当次全部科目成绩,并给予2年内不得参加评价的处理。
与常规报名公告不同,此公告强调材料真实性与补交时限的严肃性。对考生的实际影响是:容缺承诺并非免责,未按时补交将导致成绩作废及禁考处罚。建议考生务必在鉴定前备齐学历等原件,并严格遵守补交期限,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考试结果及后续报考资格。
📜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· 公告原文(摘录)
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, 广西玉林鉴定分站 2025 年 10 月上半月批次考生 “ 高 * 诺 ” (身份证号码 623023**074X ) 、 2026 年 4 月下半月批次考生 “ 张 * 辉 ” (身份证号码 220122**0910 ) ,广西钦州鉴定分站 2026 年 1 月批次考生 “ 姜 * 坚 ” (身份证号码 452527**1579 ) 三名考生经抽中 ,需携带 相关 材料 原件 至鉴定考场核查。鉴定当日,该三名考生均未携带学历证明材料 原件 至现场复核,经签署容缺告知书后准予参加鉴定,且 鉴定 合格。容缺材料补交期限届满后, 上述三人 均未 按要求及时 补交。
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《关于印发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材料审核办法(试行) > 的通知》(消职鉴〔 2025 〕 9 号) 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 ,拟取消 以上三名 考生当次全部科目评价成绩,并给予 2 年内不得参加评价 的处理 。
广西消防救援总队
消防 行业 职业技能鉴定站
202 6 年 6 月 25 日
—— 来源: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原文:https://xfhyjd.119.gov.cn/#/detail/tzgg/4378 发布日期:2026-06-29
